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本项申请的性质、原因、结果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如果是,被保险人意外伤残的,保险金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公司: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5.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本项申请的性质、原因、伤残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由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5.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其他内、外科手术或其他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外和医疗损害;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8.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9.恐怖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