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优点?
1、这款产品可以承保80%的重大疾病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承保20种重大疾病,其中6种是保监会规定的必保疾病。从范围上来讲其所承保的疾病涵盖了大部分发病率极高的重大疾病,对疾病的定义与使用都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康宁终身所承保二十种疾病包含了重疾发生率中的80%。有人也许会问市场上很多重疾保险所承保的疾病不止二十种,有点甚至三到四十种,而康宁保险会不会承保的太少。在选择重疾保险时,并不是所承保的疾病越多越好,当然其所产生的费用也会越高。
2、300%的赔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