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宏金玉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保什么?
中宏金玉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提供的保障包括现金利益给付、期满利益给付和身故利益给付:
1.现金利益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那么保险公司从第二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开始,每个保单周年日按照保险金额的3%给付现金利益。
2.期满利益给付: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到期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所有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期满利益,同时合同终止。
3.身故利益: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和利息,同时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合同所有已交保费和保险金额的25%这两者之和,利息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中宏金玉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的影响;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因妊娠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精神性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
三、中宏金玉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金如何领取?
被保险人、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在领取各项保险金时,需要填写并递交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领取的选择方式申请表,在保险公司同意后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
1.一次性领取;
2.选择分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二十五年或者三十年期领取保险金,直至所选择的给付年限期满为止;
3.保险公司提供的其他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