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好孕母婴安康保险责任:
亚太好孕母婴安康保险责任是非常全面的。
孕妇因流产、引产、早产、分娩,并以其为直接原因在七天内身故的,若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妊娠未满十二周的,按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妊娠已满十二周但未满二十八周的,按保险金额的80%给付。妊娠已满二十八周的,按保险金额的50%给付保险金。
孕妇在分娩过程(不包括流产、引产)中发生医疗意外导致胎儿身故或新生儿在出生后七日内身故,或新生儿因先天性疾病、发育不全,未经手术治疗而在出生后二十八天内身故的,按照连带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这款保险还有特殊关怀保障,包括意外流产、难产、子宫切除、珍贵儿身故、先天畸形、先天畸形手术、痴呆儿,具体的标准可以查看亚太好孕母婴安康保险的保险条款内容。
正在备孕能否购买?
这个就要看这款保险产品的投保规则。
这款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应为二十周岁至四十周岁,身体健康,正常妊娠的已婚妇女。
被保险人妊娠已经满十二周,其子宫内健康胎儿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因此怀孕五周是可以投保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投保初期,由于胎儿还不到12孕周,因此保单责任尚没有胎儿相关保障的,投保之后经过一个半月左右,即等到胎儿满12孕周后,腹中健康发育的胎儿可以自动成为保单的连带被保险人。
这款保险产品还有特别约定,就是同一被保险人最多购买两份,超过的保险是无效的,这里需要注意,避免白费钱。
还有就是特殊关怀保障,没想保险给付一次为限,累计是1万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