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3版B款什么人可以买?保至什么时候?怎么缴费?

2021-07-2840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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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3版B款是中国人寿旗下的一款产品,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在其他主险之上。下面小新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这款产品什么人可以买,保至什么时候以及如何缴费。

一、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3B款什么人可以买?保至什么时候?

 

这款产品面向十八周岁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承保,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可以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款保险。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也就是说可以保至被保险人七十周岁

 

二、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3B款怎么缴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三、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3B款保障什么?

 

1.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105%、该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这两者金额较大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满期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3B款免责什么?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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