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华华宝安逸两全保险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要求
国华华宝安逸两全保险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有一定门槛,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需要满足投保时出生满60日至50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的这些条件,而投保人也必须要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二、国华华宝安逸两全保险保障什么?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满期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和合同指定的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三、国华华宝安逸两全保险的免责情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