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安福加分保险保障哪些风险?
平安福加分保险保障的内容有: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平安福加分可以保障80种重大疾病,包括银保监会规定的25种高发重疾,,可以赔付一次,赔付比例为100%基本保额。
2、特定轻度疾病保险金
平安福加分保险可以保障40种轻症,不分组赔付3次,每种疾病最多给付一次,每次赔付20%基本保额。
3、满期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满期后依然生存,保险公司会按主附险所交保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平安福加分保险会按100%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二、平安福加分保险不保障什么风险?
根据平安福加分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会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