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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怎么样?幸福2018学生平安定期寿险保什么?免责哪些?

2021-05-27447次浏览
小新客服
幸福2018学生平安定期寿险是幸福人寿的一款人寿保险产品,其保险期限为1年,属于短期人寿保障产品,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还可以续保,那该产品有哪些情况不保呢?幸福人寿保险怎么样?详见下文。

 

一、幸福人寿怎么样?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幸福人寿,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

 

幸福人寿于200711月正式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11.59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与人身保险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公司实力是非常雄厚的,可以放心投保。

 

二、幸福2018学生平安定期寿险保什么?

 

幸福2018学生平安定期寿险的投保年龄为3-25周岁,缴费方式为趸交(一次性缴清所有保费),保险期限为1年,其保障的内容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

 

身故/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主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续保时不受此限制)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三、幸福2018学生平安定期寿险免责哪些?

 

幸福2018学生平安定期寿险明确载明,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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