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保哪些疾病?
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保障12种重大疾病及重大手术,即急性心肌梗死、癌症(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功能衰竭、中风(脑血管意外)、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保至65周岁)、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主动脉移植手术、心脏瓣膜手术。
如果在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被保人在约定的医院初次确诊患有以上的一种或多种重疾,或者初次接受列明的重大手术,并经约定医院收治科室的主任级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人平均存货期间在6个月以内,保险公司将赔付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金额为6个月后身故保险金的60%。
二、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责任免除有什么?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人患有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接受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的,或导致被保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或复效前)已患有的疾病、症状、体征、生理缺陷及残疾,且未在投保单上如实告知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酒、斗殴;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的药品;
(5)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6)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助动交通工具;
(7)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8)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9)先天性疾病;
(10)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如果发生(1)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但合同生效满2年、投保人已缴足2年以上保费且合同约定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可以向其他受益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如果是其余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投保人未缴足2年保费或合同生效未满2年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缴足2年以上保费且合同生效满2年的,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