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法人寿红麒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障什么?
1.满期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日,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二、中法人寿红麒麟两全保险分红型免责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种或数种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参与犯罪活动或拒捕;
3.被保险人不遵照医嘱服用、吸食或注射药物;
4.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
5.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7.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行为,暴动、叛乱、民事骚乱、罢工及恐怖主义活动;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跳伞、蹦极、登山、攀岩、探险、武术、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赛马、车辆表演、赛车或练习、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10.被保险人在投保日之前已经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的。
三、中法人寿红麒麟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解除合同?
1.犹豫期解除:投保人在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全部已收保险费。保险公司自收到要求解除合同的申请之日起,即不承担该合同在此日前后的任何保险责任。
2.解除:解除合同的方式分为完全解除和部分解除。投保人可以在保单有效期内要求部分或全额退保,退保生效日期以公司收到退保申请书之日为准。对于全额退保,公司将给付退保时的保单现金价值,同时合同终止;对于部分退保,每次应按份数进行部分退保,且每个自然年度最多可要求两次部分退保。
3.投保人要求全额退保或部分退保时,应提供保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全额退保申请书或部分退保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保险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的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已收保费或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