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门诊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投保意外门诊保险出险后理赔,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参保人的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本人身份证明;
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4、参保人就医的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
5、医院所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并不唯一。不同保险公司所推出的产品合同保障内容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出险之后也可以咨询保险公司专业工作人员需要准备哪些保障资料,再进行申请理赔。
二、意外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一般来说,意外险产品的免责条款有以下相关规定:
(一)投保前已有的伤害;
(二)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者自杀;
(三)被保险人猝死;
(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拒捕,因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导致争执、打斗而引发意外或者因此被攻击、被伤害或者被杀害;
(五)未遵医嘱而私自服用、涂用或者注射药物,药物过敏,细菌或者病毒感染(意外导致的伤口感染不在此限),医疗事故;
(六)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症、人工受孕以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但意外所致的流产、分娩不在此限;
(七)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赛马、赛车或者蹦极以及其他风险程度类似的高风险活动,竞技性、职业性运动,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八)非因意外而下落不明;
(九)任何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核武器,核能装置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者辐射,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任何期间遭受意外而致身故或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醉酒或者受酒精、毒品或者管制药品的影响期间;
(二)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或者被判入狱期间;
(三)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或者癫痫发作期间,感染艾滋病(AIDS)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期间;
(四)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者武装叛乱期间。
以上内容为大保镖(至尊款)保险合同的免责条约,不同保险产品的免责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具体情形还是要看自身所投保险产品实际条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