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银三星附加领先财智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
中银三星附加领先财智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主要能为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障,具体约定如下: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后初次发病(续保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并经医院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且自确诊之日起30日后仍生存,则保险公司将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是在该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意外伤害导致重大疾病,则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效力恢复日)起90日内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将已收取的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险费无息退还至主合同保单账户,主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按照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本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二、“中银三星附加领先财智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免责条款
如果因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在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三、中银三星附加领先财智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是保证续保吗?
该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且为保证续保合同。如果投保人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未提出不再续保的要求,且保险期间届满时主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足以支付主合同以及其他附加合同各项保险费用,则该附加合同将自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续保一年。
若是发生以下情形,附加合同自动不再接受续保:
1、主合同效力终止;
2、投保人申请解除该附加合同;
3、被保险人身故;
4、该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5、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
6、主合同或该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