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的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已交纳的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同时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赔付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累计保险费,已满18周岁的赔付保险金额。
2.高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 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保险公司将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残保险金,其数额等于已交纳的合同和附加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同时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残,或者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赔付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累计保险费,已满18周岁的赔付保险金额。
3.满期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60%, 同时合同终止。
二、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的免除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三、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如何申领保险金?
1.身故保险金:除了填写领取身故保险金申请书,保险金受益人还需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的原件:
(1)本合同;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高残保险金:除了填写领取高残保险金申请书,保险金受益人还需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的原件:
(1)本合同;
(2)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者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生存保险金:除了填写领取生存保险金申请书,保险金受益人还需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的原件:
(1)本合同;
(2)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