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乐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免责条款?
1、身故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若曾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2、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进行手术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中宏乐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申请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1、身故保险金的申请材料
(1)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与身份证明;
(2)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或承认的司法裁判文书;
(5)保险合同;
(6)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7)如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又生还,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应在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向本公司无息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申请材料
(1)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
(2)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病历、病理、血液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等诊断证明文件;
(3)被保险人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卡(含首诊病历)和出院小结;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其他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