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什么?
失能收入损失险也可以叫做失能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由于以外事故失去劳动能力时,保险公司在免责期过后每月给予定期的保险金,直到被保险人恢复工作。这里每月给付的保险金通常是低于伤残前的正常收入的。
若被保险人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则将获得长期补偿,不同的保险公司免责期长短不同,一般来水,免责期越短保费越高。
二、友邦附加金福尊享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1、基本信息:
友邦附加金福尊享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作为一款附加保险,其投保年龄和缴费方式都和主合同相同,保险期限为保至65周岁。
2、保障内容:
友邦附加金福尊享主要的保障内容就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
如果在该附加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全残,则从被保险人全残开始,保险公司将在每个保险单月份的最后一日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一直给付到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或被保险人身故时为止。
每次给付的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金额等于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开始给付全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后,该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3、免责情形:
友邦附加金福尊享明确载明,如果因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