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人人保重大疾病保险A款有哪些免责条款?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人保寿险人人保重大疾病保险A款怎样缴纳保费?
1、保险费的缴纳
合同的保险费缴纳期限为3年、5年、8年、10年、20年、30年和缴费至被保险人60周岁这七种。缴费方式为年交或者保险公司同意的其他缴费方式。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间在投保人投保时与保险公司进行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在缴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保险公司缴纳续期保险费。
2、宽限期
投保人缴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缴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缴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投保人欠缴的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缴纳保险费,那么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