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美相互守护颂定期寿险”保什么?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将会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数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是因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残,或者在该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二、“信美相互守护颂定期寿险”哪些情形不保?
如果被保险人因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三、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投保吗?
信美相互守护颂定期寿险明确载明,投保年龄为18岁-60岁,也就是说,如果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投保该产品的。
此外,该产品的保险期限是长期,超过一年或含有保证续保条款,而缴费期限也比较多样,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同样是超过一年或含有保证续保条款。
消费者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