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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怎么样?它有哪些保险责任?什么情况下免赔?

2021-04-28382次浏览
小新客服
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是友邦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人寿保险产品,保障被保险人身故带来的损失。它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具有免责权?今天的文章会有答案。

 

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基本信息介绍

 

1、所属保险公司: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2、产品特色:它是一款认识u保险产品,期满后可以领取满期金,被保险人身故也会相应的保障。

 

3、投保年龄:18-55周岁

 

4、缴费方式:年交

 

5、保险期限:16年

 

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1)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2)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本合同满期时的保险金额。

 

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以上就是今天关于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的基本内容和保障责任以及免责条款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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