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安康宝两全保险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无论保险期满被保险人有没有出险,都能够获得之前所缴纳保费的110%的满期返还保险金,但是这款两全保险不能对被保险人酒驾无证驾驶,自杀,故意伤害等七种非法情况理赔和返还保险金。您在购买百年安康宝两全保险的时候,应当清楚知晓以下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不能理赔的事项。
一.百年安康宝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合同、“附加安康宝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合同”及“附加安康宝手术补贴医疗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身故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2)身故时本合同、“附加安康宝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合同”及“附加安康宝手术补贴医疗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
2.住院补贴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天后发生疾病,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按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单次住院以180天为限,累计住院以1200天为限。
3.手术补贴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天后发生疾病,并在指定医院接受保险合同条款列明的手术的,给付手术补贴保险金。
二.百年安康宝两全保险的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仍然生存的话,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的保险保障终止: 满期保险金=本合同、“附加安康宝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合同”及“附加安康宝手术补贴医疗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本合同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10%。
三.百年安康宝两全保险的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