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常利赢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障内容:
1、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则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定比例是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所达到的年龄为标准:
①18至40周岁,160%;
②41至60周岁,140%;
③17周岁(含)以下或61周岁(含)以上,120%。
“弘康常利赢两全保险分红型”优缺点:
优点:
1、身故保障按年龄划分
在身故保障的责任划分上,采取了年龄段不同比例不同的赔付方式,18至40周岁赔付比例为160%,41至60周岁赔付比例为140%,0至17周岁和61周岁以上赔付比例为120%。
2、满期可返还
用户只要在期满后仍然存活,即可得到保单账户价值的满期金,返还的是保费还是保额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3、保单可贷款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缺点:
保障期限短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的保障期限为5年,对于一款寿险责任内容的保险而言,只能算是一种过渡,并不能作为长期保障进行。
“弘康常利赢两全保险分红型”免责内容: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