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疾险的投保范围:
国寿康宁终身重疾险的承保年龄范围还是很广的,凡是出生满30天以上,70周岁以下的都是承保的年龄范围,只要是身体健康的就可以成为被保险人,只能由本人或者对自己有保险利益的人才能够成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承保,保险公司将会保障终身。
国寿康宁终身重疾险的保障内容:
这里主要说说国寿康宁终身重疾险的重疾保障。
国寿康宁终身重疾险中所说的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保险合同中的疾病、疾病状态或者是手术的20种疾病,其中有17种是保险行业协会指定的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
剩余的3种是保险公司自定义添加的重疾。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罹患保险合同中指定的重大疾病,无论是一种还是多种,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基本保额的300%给付重疾保险金,理赔过后,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是很重要,不过免责条款是同样重要的,免责条款中的有些情况,可以由自己控制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康宁终身重疾险的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如果被保险人因为这些原因导致身故或者罹患保险合同中的重疾,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