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基本信息概述:
所属公司:招商信诺
产品特色:一款人寿保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保障。
投保年龄:18-50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月交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具体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2)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年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保险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年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有哪些:
招商信诺十五年期定期寿险的免除条款有以下几条,出现任一情况,保险公司都是不承担保险责任,不支付保险金的: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或被保险人自我伤害、挑衅、斗殴、不遵照医护意见;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或药物的影响,除非按照医生处方服用且不是出于戒毒之目的;
五、被保险人所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病症和伤残;
六、被保险人驾驶摩托车,或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主义及任何阻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的活动;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投保人是唯一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保单的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