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的具体内容?这几点一定要知道!
给付的含义:
保险给付是指出险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的经济补偿或者给付保险的行为。
保险给付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享有权利的表现,也是保险人履行义务的体现。
保险给付方式:
1.比例责任赔偿:是按照保险金和出险时财产实际损失价值的比例来计算的。
注意:只有赔偿金额与损失数额相等时,才能获得十足的赔偿,而且全部价值也会根据损失的状况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2.第一赔偿方式: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不足额保险)时,会将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与保险金额相等,一部分是超出保险金额的,超出的那部分,需要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按发生损失的当天被保险人会计记录进行赔偿方式。
给付期限:
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或者停工时,保险人按约定,按日或者按周定额给付停工损失或医疗保险金。
给付期限一般是以日数或者周数为限,给付期限结束后,即使被保险人仍然需要停工或者治疗,保险人也不承担责任了。
给付期限是从给付医疗金或者停工保险开始算起的。
以给付保险金目的为标准的保险合同分类:
1.给付性保险合同:
是不以补偿损失为目的的,常见的给付性保险合同,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都属于这类。
主要是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够用金钱价值来衡量的,而且有些人生保险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保险人根据合同规所给付保险金。
就比如说生存保险,保险期限届满时被保险人依旧健在,无意外伤害,没有损失的存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机能下降,逐渐丧失劳动力,就需要经济上的保障,所以此时所给付的保险金显得尤为重要。
所以,在人身保险合同里,会以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以及他的保费承担能力确定保险金额,在出险或者保险期限届满时,会由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承担给付义务;而且,这个金额是固定的,不能任意增减。
2.补偿性保险合同
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获得实际损失相对应的赔偿。保险标的可以直接金钱给付后重新购买。
作为保险合同中重要的一部分,给付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