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终末期保险的意义
所谓的“疾病终末期”主要指的就是被保人所罹患疾病已经达到了终末期程度的时候,保险公司则会按照保单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但是,被保险人的疾病状况级别需要通过专科医生的相关诊断证明以及提供相关的临床检查证明,与此同时疾病终末期的判定以及赔付还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保险合同需要在保单等待期结束后,被保险人判定疾病发展为终末期状态则可以获得保额赔付。
被保险人所患疾病级别是现代医疗无法缓解、治疗的。当被保险人处于疾病终末期状态时,还需要根据临床医学相关经验判断其存活期在六个月内。被保险人保障期间,因所患疾病无法通过现代医学缓解并会在六个月内死亡的,则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申请。
疾病终末期保障的意义
1.医疗费用的支付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对疾病终末期会按照100%的保额进行赔付。被保险人在疾病发展为终末期前,其个人及家庭因为疾病治疗已经产生了不小的开销,而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被保险人家庭经济上的压力。
2.被保险人心愿达成
被保险人判定为疾病终末期后,可能会有一些尚未了却的心愿想要实现,那么被保险人就可以用这笔保险金实现自己最后的愿望。
疾病终末期和重疾区别
疾病终末指的是被保险人身患无法进行有效治疗、缓解的疾病,并且未来存活期低于6个月。重疾指的是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明文规定的疾病种类,疾病终末期属于其他疾病,不包含在重疾所属病种范围内。在2013年保监会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规定保险公司承保病种至少需要包含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和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疾病终末期保障理赔时,所有不在合同约定内的重疾到了疾病终末期程度都可以进行相关理赔。
疾病终末期保险对于无法治愈的疾病可以得到一份保险金,但通常情况下重疾险保险金、疾病终末期、身故保险金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而轻症疾病和中症疾病依旧可以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