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险和医疗险的区别
“健康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当被保险人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保障情形,保险公司就会进行理赔保障。健康险是一个大的保险分支,其中包含了很多险种分类,比如: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等。所以说,医疗险是包含在健康险中的。
“医疗险”根据其给付性质也可分为补偿性、给付型:
1.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其特点为:最终赔付的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的实际医疗费用相关联,被保险人出险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中的比例进行赔付,但实际赔付金额不会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医疗费用。
2.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其特点为:保险公司最终赔付金额与被保险人出险后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无关。被保险人出险后,只要保险公司确定符合理赔约定,则会按照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赔付,这种类型的赔付金额可能会高出被保险人的总治疗费用。
二、健康险投保有什么条件和须知
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此外,投保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
看清保障责任:保险合同中都会有相关的保障责任范围、保险免责范围等等,这些都是一定要清楚知悉的。在“保障责任范围”中说明了所有保险公司给予理赔的情况,只要符合保障责任情形范围,出险后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付。而保单免责内容中则是声明了所有不在保单责任范围内的情况,若所遇到事故在免责条例中,将不会得到保险金的给付。
对于投保前的“健康告知”也需要进行如实告知,做到“有问必答,不问不答”。若是没有如实进行回答,在之后的理赔过程中很可能就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注意“保证续保”和“连续续保”。保证续保是指上一次保险保单期满后,投保人提出申请想要续保,保险公司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保障,并且保费和条款依旧按照原来的约定执行。连续续保则是在保单合同期满后,并不是百分百可以继续投保,可能就会出现产品保费的调整变化,或者是产品停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