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附加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9)(第一版)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其他途径获取的补偿)*0.8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于医院治疗,若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待遇,我们按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途径累计已获得补偿部分后剩余金额的80%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于医院治疗,若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待遇,我们按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其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途径累计已获得补偿部分后剩余金额的80%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