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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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10万元 | 本合同生存给付有如下三种方式,您投保时须选择投保其中任何一种: 1.如果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五、十六和十七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如果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2.如果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3.如果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五、十六和十七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如果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如果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现金价值 | 被保险人身故,经我们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我们按如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1.如果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 (1)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2)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如果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最大者:(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 (2)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如果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