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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保障 三倍赔付 国寿康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16-09-12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中国人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瑞鑫提... 答:你好,这种数据你直接看保单不就可以了吗。保单上面都有的,除了分红是不确定的,别的都是确定的呀。<br />问:我想跟我老公买一份保险,听说国寿康宁不错是保重... 答:客观的说,康宁这款产品不错,交费低,保障高 但是如果是想现在买大病保障,我本人不建议买康宁 1险种较老,无法满足现在的需求 2只管二十种大病,保障不够全面 3纯粹的大病保障,没分红 建议选择其他产品<br />问:你好,我买了份中国平安平安福保险,这个交30年后... 答:买保险,为的是有一份保障,平安福是保障性保险。你现在交给保险公司钱,保险公司给你提供终身的保障,回归保险真谛。非常好的产品。30年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国寿康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20万元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在七十周岁前(含七十周岁)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所指恶性肿瘤,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倍给付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身故保险金 20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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