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华夏人寿 投保年龄: 28天至55岁 保障利益
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免赔额)*给付比例 |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续保者自续保之日起)因疾病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住院医疗费用,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一)若被保险人针对该次住院治疗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偿,我们对该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90%进行给付。(二)若被保险人针对该次住院治疗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偿,我们对该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按70%进行给付。二、在每一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三、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已按政府或法律法按政府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机构或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我们仅承担剩余部分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