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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2016-09-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意外险),1年期... 答:楼上的已经基本说到位 你买的200块的应该是康健卡,拥有的保障如下: 拥有10万元的意外身价保障 拥有1万元的意外医疗报销(100元下不报销,100元上报销80%,最多报满保额) 住院每天补贴20元~~~~ 这种保险当做烧香买平安~~~~<br />问: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交多少钱能保20万 答:险种名称 保险费 意外医疗 意外身故 意外伤残 意外住院(补助) 疾病住(补助) 安心金卡B型 365 2万 20万 20万 30/日 30/日<br />问: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怎么要交600块。具体有... 答:这是最近的,去年由保监会下的决定,以前的商业意外保险,只保七级34项残疾,而最新的可以保,十级,281项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投保年龄: 6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死亡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 10万元*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公司所负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保险责任终止。
医疗保险金 (医疗费用-100元)*8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本公司在意外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本公司所负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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