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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长虹两全分红险特色详细介绍

2015-09-13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都有什么收益,具... 答:主要就是分红。麻烦好心人给个好评,非常感谢。<br />问: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 答:看你的合同,<br />问:太平盛世·状元红两全一年交3984的保险(分红险)-基... 答:你好!各保险公司推出来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范围都是不同的,建议找太平盛世咨询。<br />

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功能突出,享受每年度的红利派发。合同生效20年内享受三年一次的生日祝贺金。重疾提前给付,体现生命尊严。

养老金保障

生存给付

按年领取

协助理赔

送单上门

期满返还

产品详情产品问答(0)保险方案(0)

保障项目: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疾病身故或全残:1、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生存给付

本合同生效20年内,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给付生日祝贺金,首次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以后每次在上次给付的基础上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3%。被保险人生存至60、70、8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人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50%、80%给付祝寿金。

重疾提前给付

本合同生效2年后,被保险人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6个月后身故保险金的50%;

基本信息:

保额

保险期限

终身

承保年龄

0-58周岁

职业等级

不限

投保方式

人工

每人可投保份数

不限

缴费方式

一次性缴费,年交

可续费

适用人群

年龄在0-58周岁之间的健康人士。

送单方式

送单上门

特别说明: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接受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的,或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或复效前)已患有的疾病、症状、体征、生理缺陷及残疾,且未在投保单上如实告知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酒、斗殴;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六、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八、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九、先天性疾病;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合同生效之日起未满2年,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予投保人,合同生效之日起逾2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