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方式 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 主险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健康保险
产品特色 人生安康 全面保障
本险种保障范围包括身故和重大疾病。保障的重大疾病多达30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主动脉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重要器官移植、慢性肝脏衰竭、细菌性脑膜炎、良性脑肿瘤、帕金森氏病、严重老年性痴呆、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等。
保额递增 护航人生
本险种保险金额每满五年自动增长5%,最高可达1.2倍基本保险金额,满足治疗费日益增长的需求。
交费有期 保障永远
在交费期满后,您将继续拥有终身保障,积累健康基金。
呵护生命 关爱健康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并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保险金给付倍数表》的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后,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保险金给付倍数表》的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后身故,我们按《保险金给付倍数表》的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稳健财务 舒解有道
保单贷款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
减额交清 如果您的个人理财规划有变动,可以申请减额交清。
自动垫交 如果您无法如期交纳保险费及利息,可以申请自动垫交。
自主选择 把握未来
在交费方式上您有多种选择,您可以根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进行选择,合理安排理财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