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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2015-09-066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 答:2018可以领取生存了金,如果不取有话还可以有利息,只是您的一万保额有点少,保障不足,有条件时可以再加点<br />问: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什么时候可以全部取出? 答: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80周岁可以全部取出。 本款保险期间至80周岁到期。 满期金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 平时生存金每满三年返还保险金额的8% 身故金,满一年后给付是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 这份保险的保障就是这些。<br />问: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分红型 答:这个给年龄比较小的适合些 生存领取 身故给付 分红收益 附加重大疾病 如果再加点住院医疗啥的就挺全了<br />
产品全称: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以上至50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限:保障至80周岁 产品特色: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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