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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婚后身故 丈夫获得保险金

2014-08-2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夫妻已离婚,投保人是丈夫,被保险人也是丈夫,丈夫死...答:夫妻既已离异,投、被保人为丈夫自己的前妻便没有受益权。孩子如果未成年则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等孩子成年后再由孩子继承!如果受益人未注明为子女受益的则由被保险人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属受益包括子女<br />问:保险理赔:婚内给老公买了一份保险,老公不知道.离婚...答:您好,这个能理赔,只要有死亡证明和受益人身份证就可以埃<br />问:丈夫买的保险,妻子为受益人,两人同时死后,保险应该...答:合同规定这种情况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被保险人(丈夫)的法定继承人(丈夫的父母,子女)按继承法的规定等额分配,全体继承人出具关系证明并全体同意分配比例和份额方可进行。<

近日,某保险公司接到一份特殊的索赔申请:刘某于2006年1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09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张某结婚,而刘某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用。


2009年年底,王某因车祸意外身故,刘某及张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向刘某支付了理赔金。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三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理财网网专家表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不要求受益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人寿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质合同,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月底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责任,无论保险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上述案件中,刘某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王某显然具有保险利益,尽管刘某与王某离婚了,但保险合同在订立时显然是有效的,离婚后,王某没有及时变更受益人,且刘某仍然按期交纳保费,因此,保险合同效力并未因离婚而丧失。刘某是这笔保险金的唯一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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