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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儿的美满一生方案书

2014-09-135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我给女儿买的人寿美满一生。每年交1万。交五年。五...答:看你保单的现金价值<br />问:请帮忙做一份国寿美满一生计划书答:还在进行中哦! 你说的基本保额1万,一份。这险种和其他的有点不同之处:基本保险金额和交费额掉换了一下。所以如果你每年交保费10000元,31周岁男性基本保险金额是11630,现金分红可以每年领取出可累积生息,每年有关爱年金。<br />问:我与丈夫1992年结婚没有办结婚证,村里又办了独生子...答:两人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书,之后如果需要出生证明,就拿出生证明入学,结婚证到手,之后去相关公安局派出所,把孩子录户口本上,再去上学,入学!谢谢,希望采纳!<br />

原创作者:河南 郑州 中国人寿 席景春

[摘要] 26岁的于小姐,是一个教师,月均收入3000元。建议她投保美满一生年金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资料:于小姐,26岁,教育/法律,教师,月均收入3000元[侧重需求:其他 女性保险]

保障方案:

于小姐 26岁 教育培训 月均收入:3000 年交保费:12650 交费年限:5

独生女儿于小姐要结婚了,母亲想送一份陪伴女儿一生的礼物。国寿美满一生、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完成了于小姐母亲的心愿。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障权益

满期生存: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65950元,本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关爱年金660元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红利事项: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在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后派发红利。红利领取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保单权益:

保单借款。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