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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014-09-11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答:你好,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一年内去世,按照所交本金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一年后去世,按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赔偿<br />问:金估人生终身身故与全残保障是什么意思答:你好!我们平常说的自然身故其实都是由于某个器官衰竭导致的,都归结为疾病导致,所以没有谁是“自然身故”的,正常和意外的身故都包含在内,全残是指的一级伤残。<br />问:平安百万任我行只有身故或全残才能赔偿吗答:是的,这一类保险只保身故和全残,不保伤残和意外医疗。是储蓄型的。 主要是承担身故风险,是家庭责任险。<br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的义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 若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需扣除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犹豫期您于签收本合同后10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撤销后30日内,我们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部分领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后,并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可以按以下规定书面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但每次领取的金额及领取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我们当时规定的最低金额。

  部分领取方式请递交部分领取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我们在收到部分领取申请书的当日从您的个人账户中扣减部分领取的金额及相应的退保费用或手续费,并自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给付您申请领取的金额。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若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后,并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在收取退保费用后向您退还本合同解除之日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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