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主险
适用年龄:28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身故 高度残疾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三、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案例分析:
王先生,自己做生意,没有社保,想给自己有个全面的医疗健康保障,选择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涵盖有50种疾病保障,40种重大疾病保障,10种特定疾病保障,如严重头部外伤,关节炎等都在保障范围内;还包括有意外、残疾、身故保障于一体,投资期限固定,保障为终身。
示例:
30岁男士 若选择保险金额10万元,年缴保费3150元,可获得的保障利益有:
1、4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确诊即付。
2、10种特定疾病(轻症)保险金是保险金额的20%,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
3、残疾保险金10万元
4、身故保险金10万元
5、意外保险金10万元
附加医疗报销就可以解决意外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者是意外综合医疗保障卡一年200元,包括有全面的意外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