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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健康险的保险条款 部分条款不应忽视

2015-08-16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哪些 答:每个险种的特殊条款都不一样,但是有一项免责条款都是差不多的,具体看合同.<br />问:以下各项中,属于健康保险特有条款的是( )。 (A)... 答:(C) 既存状况条款 健康保险所特有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 1.既存状况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单生效的约定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症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既往症是指被保险人在保单签发以前就已经存在但未在投保单中如实告知的伤残或者疾玻<br />问:请问各保险公司条款是国家标准条款,还是各保险公... 答:其实每个保险公司的一举一动都是要经过保监会批准的,包括所有产品在内。再说现在市场经济这么发达,不可能存在缺口让你钻空子的。所有公司的财产

如今购买健康保险来获得保障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是他们中有不少人对于健康险的保险条款关注较少,这使得他们极易遭受理赔纠纷,对此我们就健康保险较为重要的条款进行逐一关注。

  其一 免赔额条款   免赔额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也是健康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须自己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   其二 比例给付条款   比例给付条款也称为共保条款。比例给付条款规定,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自付比例为两成到三成,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   其三 给付限额条款   给付限额条款针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规定了费用或服务量的最高限额,限额以内由保险人承担,限额以外的部分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其四 等待期条款   等待期条款即观察期条款,健康保险合同基本上都设定了这项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假使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般情况下,一年短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31天,长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   其五 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条款规定,一般情况下健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身,假使被保险人死亡,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一点与人身保险下的其他保险不同。   其六 体检条款   体检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在提出索赔后,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接受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生或医疗机构的体检,以便保险人确认索赔的有效性与具体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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