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产品越来越多,最近看到有读者在问商业综合责任险是什么?那么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商业综合责任险是什么。
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类保险或“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投保人可就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承保人同意代被保险人赔偿根据下述合同被保险人有法定义务赔付责任的全部赔款。
1. 个人伤害责任项下:任何人遭受个人伤害、疾病包括由此造成的任何时候的死亡的损害赔偿金,包括照管费用和丧失工作的赔偿金。
2. 财产损坏责任项下:由于一次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坏或毁坏,包括由此而丧失使用的赔偿金。
双方同意在此提供的保险只限于本保险标的项下的操作和与此操作有关的服务所引起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以及财产的损坏或毁坏。
无限制意义的“被保险人”一词包括指定的被保险人,同时也包括:
1. 任何执行主管、董事、股东或履行其职责的雇员。
2. 如果指定的被保险人是合伙公司,无限制意义的“被保险人”也包括合伙中的任何一个合伙人,但只是就其所负责任而言。
3. 任何个人、信托机构和财产因被保险人签订了书面契约或协议而对其负有责任义务提供保险即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的,但本条仅指由指定被保险人进行作业或代表其进行的作业或为被保险人所有或由其使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