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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金保险的几种类型,保障内容各有不同

2015-10-140次浏览
小新客服
最近很火的一种保险类型——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公司按照订立保险合同时候,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规则、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的主要是被保人生存期间。年金保险,给付的条件是被保险人的生存,同样它也是属于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而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个人养老保险
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一般说来,保险公司对个人养老金保险可能会有如下承诺:
1、被保险人从约定养老年龄(比如50周岁或者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按月领也可按年领,或一次性领取。对于按年领或按月领者,养老金保证一定年限(比如10年)给付,如果在这一年限内死亡,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至年限期满。
2、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3、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定期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投保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领取年金,直至合同规定期满时止的年金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内死亡,则自被保险人死亡时终止给付年金。子女教育金保险就属于定期年金保险。父母作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时,为其投保子女教育金保险,等子女满18岁开始,从保险公司领取教育金作为读大学的费用,直至大学毕业。
从某种意义上说,年金保险和人寿保险的作用正好相反。人寿保险为被保险人因过早死亡而丧失的收入提供经济保障,而年金保险则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如果一个人的寿命与他的预期寿命相同,那么他参加年金保险既未获益也未损失;如果他的寿命超过了预期寿命,那么他就获得了额外支付,其资金主要来自没有活到预期寿命的那些被保险人缴付的保险费。所以年金保险有利于长寿者。
从本质上讲,年金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而是人们通过寿险公司进行的一项投资,它代表年金合同持有人同寿险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当投保客户购买年金时,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收益保障。当然保障的内容取决于投保人所购买的年金的类型。一般而言,年金类的产品更侧重于投资理财的收益,为被保人提供生活的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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