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冈分公司及时兑现了一起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意外身故的案件,将3.6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理赔款汇入被保险人明女士家属指定的账户。
据悉,被保险人明女士系黄冈麻城市中馆驿镇喻家岗村村民,现年39岁。2015年3月26日中午,明女士骑摩托车在路边停靠过程中遇一重型货车相撞并遭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身旁随行的朋友受重伤。货车司机弃车逃逸,后于3月31日投案自首。经查,被保险人明女士于2014年4月21日在中国人寿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国寿吉祥卡(B款)》,一次性缴纳保险费100元,其个人最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6万元。5月12日,接到被保险人家属的理赔申请后,黄冈国寿理赔调查人员迅速开展了全方位多侧面的调查核实,积极协助明女士家属收集理赔材料,并通过查看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死亡属其所参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于是仅用了两个工作日就给被保险人家属兑现了足额理赔款3.6万元。
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死亡属其所参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中国人寿保险及时快速开展现场调查,仅用了两个工作日就给被保险人家属兑现了足额理赔款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