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平安保险强制购买吗?
学生平安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不强制购买,家长和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是否投保。
另外,它属于人身意外险的一种,可以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风险提供保障,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保费便宜,保障范围广泛,甚至寒暑假非在校期间也可以覆盖到。
二、学生平安保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只要是在学校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都可投保学生平安保险。那么,它具体保障什么内容呢?
(1)被保人因合同生效日起的90日内因疾病死亡的,赔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2)被保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赔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3)被保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赔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4)被保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基本保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证金。被保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公司给付对应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5)在保障期间内,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以后因疾病住院治疗,按照以下规定给付保险金:
保险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诊断所支出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超过100元以上部分,可按照以下比例给付医疗保险费:
10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50%;
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60%;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7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80%;
30000元以上部分:90%。
(6)保险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证金额为限,对被保人1次或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