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祥悦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哪些内容?
1、重大疾病保障
国寿附加祥悦提前给付重疾险为50种重疾提供保障,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特定年龄双耳失聪、特定年龄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等重疾。
被保人在等待期180天后,因首次发病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约定的50种重疾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额赔付重疾保险金。
如果是在等待期180天内确诊,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需要注意的是,因意外伤害导致重疾,不受这180天的限制。
2、特定疾病保障
国寿附加祥悦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障了10种特定疾病,为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特定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介入手术、特定面积III度烧伤、主动脉介入手术、“严重脑垂体瘤、脑肿瘤、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特定年龄视力受损、严重头部外伤。
当被保人确诊为以上10种特定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仅给付1次,给付金额最高为10万元。
3、身体高度残疾保障
如果被保人在保障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等待期180天后因疾病原因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赔付100%基本保额。
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与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