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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康悦重大疾病保险确诊后30日内身故,还理赔吗?

2021-05-1749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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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康悦重大疾病保险》是《友邦康悦两全保险》的附加险,专门为被保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障的产品。那么,友邦附加康悦重大疾病保险在确诊后30天内身故的话,还能够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吗?

一、友邦附加康悦重大疾病保险确诊后30日内身故,还理赔吗?

 

友邦附加康悦重大疾病保险分为两大保险责任,即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其中,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覆盖了8种疾病: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较小面积III度烧伤、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视力严重受损-须三岁后申请理赔、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以及脑血管瘤”。当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以上8种疾病时,友邦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15%给付保险金。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覆盖了34种疾病,若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深度昏迷、严重脑损伤和严重III度烧伤8种第二类重大疾病,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友邦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如果在确诊以上8种第二类重大疾病的30日内不幸身故,是不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

 

若确诊的是除以上8种第二类重大疾病,友邦保障将直接给付100%基本保额,不需要等30日后仍然生存才赔付。

 

二、友邦附加康悦重大疾病保险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则自被保人被确诊患有第二类重大疾病后的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将豁免主合同《友邦康悦两全保险》的后续保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这项责任一定程度上可以让被保人没有后顾之忧,安心接受治疗,不用担心因罹患重疾而没钱缴纳保费而导致保单失效的情况发生,对于投保人以及被保人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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