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福乐保1号允许0-55周岁的人群投保,保障期间可以选择保至70岁或80岁或保终身,缴费方式分为10年交、5年交、20年交及30年交。投保较为灵活,且最长缴费期间30年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保费的杠杆作用。
同时,它的等待期只有90天,在市面上的重疾险中算较短的,对被保人更加有利。
那么,它有什么保障责任呢?
1、重疾保障
和谐福乐保1号保障105种重疾,赔付100%保额。且被保人在61周岁前首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疾,可额外获得70%保额赔付,重疾赔付比例最高达170%,给予被保人更有力的保障。
2、中症保障
和谐福乐保1号中症保障20种疾病,最多可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3、轻症保障
和谐福乐保1号轻症保障50种疾病,不分组赔付3次,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不过这个赔付比例后续可能会调整,因为重疾险新规中规定,轻症赔付比例上限为30%。
4、其他保障
和谐福乐保1号除了被保人豁免责任还可以选择附加特定重大疾病额外赔和身故责任。其中的特定重大疾病指的是合同约定的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这对于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十分友好,较大程度上减轻患病时的经济负担。
(1)被保人首次确诊为癌症3年后,第二次确诊为癌症复发、转移或持续,赔付120%基本保额;
(2)被保人首次确诊为特定心脑血管疾病3年后,第二次又被确诊为同种疾病,赔付120%保额;
(3)被保人首次确诊为癌症180天后,第二次确诊为不同种类的癌症,赔付120%保额;
(4)被保人首次确诊其他重疾180天后,第二次确诊为癌症或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保额。
同时,身故保障约定,18周岁前身故,赔付累计已交保费;18周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
而被保人豁免是指被保人在保障期间里,罹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中症或轻症,后续保费豁免,保障依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