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各个险种存在不同的风险控制及技术经营手段,条款各异,消费者往往对续保问题有诸多疑问。
不想续而被续
可是很多公司该条款规定的续保流程是:如果客户没有办理终止手续,保险公司会视为愿意续保,直到客户提出书面申请为止,不申请就默认续保。这样的条款难免给人一种强制续保的感觉,显得不够人性化。
想续而不能续
通常短期医疗险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险期限中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赔付之后,下一年往往就无法续保。
通常短期医疗险中会有“保证续保”条款,但“保证续保”条款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能续保,原因在于这是一个有条件的保证续保,通常条款规定:需由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有的会以三年或者五年内没有发生疾病赔付为保证续保的条件,并且只对通过二次体检的被保险人,该续保才真正成立。正是因为如此,不少消费者面临“想续保而不能续”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消费者不得不选择转向其他替代性险种以获取帮助,有的甚至因此而处于没有保险保障的状态。
续了保仍有真空期
续保也并不能保证前后两个保险期限的无缝对接,具体情况要视合同而定。
许多车险续保者都有一个认识误区,认为只要在续了保就能保证保障的连续性,认为两张保单能实现在保险日期上的自动承接。然而保险期限的真正起讫时间是以合同约定为准的。在见费出单的情况下,保险单的生效日期一般是缴费投保后的“次日零时”。因此车险续保想要保证能够“无缝链接”,投保人最好提前几天投保下一期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