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材料
(1)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提交材料说明
① 签证申请表规定格式(护照
④ 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
⑤ 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⑥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
朋友关系:照片、书信等
(2)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提交材料说明
① 身元保证书规定格式(在职证明?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任意格式)
④ 标有总收入金额的:
?课税(所得)证明书
(市区町村长发行)
?纳税证明书(样式2)
(税务署长发行)
?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请提交左边所指材料的任意一种,不能使用源泉征收票。
?提交的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e-Tax的话,要有“受理通知”及“确定申告书”的标识。
⑤有效的在留卡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外籍人士
(注1)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生存保险金】,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日本。
1 「外交」、「公用」、「永住者」、「特别永住者」(被抚养者除外)
2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等」、「定住者」、「特定活动(イ?ロ)」「特定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或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1)必需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以上的人员。
(2)持「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在留资格的被抚养者除外。
(注3) 持「留学」签证在日留学的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如果担保人是所在学校的专职教授或副教授时,上述担保人所需材料②④⑤不用提交。 (若教授为外国人,还需要提交教授的有效的在留卡 (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注4)邀请人为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获得者邀请其亲属赴日时,除下述(3)材料的「住民票」外还需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证(其中需明确标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金额、所属大学的院系、在留资格)的任意一份材料。可以不提交身元保证书。
(3)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
提交材料说明
① 邀请理由书规定格式(时间
本馆自受理翌日起第4个工作日发给结果。
另,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上述工作日内不能出审查结果,请提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