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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热点问题

2012-05-2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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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参保

市民张先生:我妻子即将分娩,我们的孩子如果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计算保险时间?有没有缴费时间限制?

答: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保险待遇;新生婴儿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保险待遇;在当年10月至12月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已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婴儿,除享受次年保险待遇外,自出生之日起同时享受当年保险待遇。

 关于老人参保

市民陈大爷:我老伴今年80岁,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最高10万元)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残疾人员参保

市民腾先生:什么等级的残疾人员可以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根据规定,本市丧失劳动力的重度残疾人员可以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度残疾人员是指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残疾等级标准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员。认定的凭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门特病有范围

市民李女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殊病有哪些?有哪些报销项目?

答: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还包括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报销范围:一是癫痫,报销范围是,脑电图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抗癫痫药物治疗、抗癫痫药物血药浓度监测;二是再生障碍性贫血,报销范围是,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雄性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三是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报销范围是,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PAlg及血小板相关补体检测、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四是其他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