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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启动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

2015-07-2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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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委托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承办3年内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这是成都市首次将城乡居民保险的资金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管理。取长补短,还可规范这个市场的医疗行为,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昨日,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通过招投标,委托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承办3年内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

据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李家喻介绍,今年大病保险基金将投入的1.6亿元,将拨付给该保险公司管理运营。

据悉,这是成都市首次将城乡居民保险的资金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管理。李家喻说,这种做法把国家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优点相结合,取长补短,还可规范这个市场的医疗行为,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报销标准也已经确定,我们对中高段费用的医保报销设定了最低比例限额。”李家喻表示,例如,医疗费在20000元到50000元之间的报销比例必须大于75%,5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必须大于90%。

具体来说,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2012年度为11301元)的,对超出部分按合规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累计支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金额0元到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元到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元到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1%。为广大群众真切带来了便利,解决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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