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到2012年末,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当期215.39亿元,滚存结余高达1170.30亿元。这还是一年前的水平,2013年的当期医保结余还未统计出来,但参照2012年的水平,估计广东省的医保结余在此基础上又能增加200多亿元。
简单地看,医保有结余是好事,它可以保证百姓看病后能够得到报销。但细究起来,实际情况却并不是这样。目前参与医保的百姓,他们在医保能够报销的费用,通常都要按一定比例打折扣。这意味着一旦染上大病,即使有医保,他们仍将掏出不菲的医疗费用,这导致了很多家庭因病致贫,甚至出现了放弃治疗终结生命的悲剧。医保基金出现丰厚的结余,主要是那些未予报销的费用积累起来的,而这笔费用本可以让百姓得到更充分的医疗服务。
由此可以想见,将百姓就医费用的报销控制在一定比例,是多么不近人情。这表明现行的医保体系未能很好地发挥保障功能。
广东的情况是这样,全国情况同样如此。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透露,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这么多的资金放在管理机构那里,难免会被挪用到其他地方。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的是,目前我国的官员只要达到一定级别,就不用参加医保,但他们看病却不用自己掏一分钱,有的高级干部甚至可以长年累月住在医院。去年曾有报道说,某省一位已经退休的副省长,有了点小病就住一个月医院,花去医疗费将近300万元。两相对照,这种制度设计的偏颇多么刺眼。
医保规定报销比例,其目的当然是担心百姓过度医疗,从而避免医保基金产生入不敷出的问题。但事实证明,这种担心是没必要的,相对于所有参保的百姓来说,需要看病花钱的人毕竟是少数。这有点类似于商业保险,参加商业医保的人由于不像政府推行的医保那样有强制性,因此在人数上一定要少得多,但也没见哪一家商业医保因为看病赔付的人太多而产生危机。因此,医保应该大幅度提高报销比例,有条件的省份甚至可以实行全额报销,让百姓能够放心看病。退一万步说,即使因为百分之百报销引起医保基金账户亏空,政府财政也有必要提供补贴,这是政府应尽的兜底责任。
北京市发改委在今年推出了大病试行办法,主要体现在无限额,试行办法可涵盖全市400多万人,虽然这项政策尚未全部推行,但是值得学习和参考,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最终实现全额报销。